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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继续实施大宗旅游接待奖励政策
发布日期:2024-04-23 06:32
来源:党媒平台

  近日,市文旅局发布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大宗旅游接待奖励办法的通知》,结合旅游市场实际,我市决定继续实施大宗旅游接待奖励政策。

  我市对旅行社组织市外旅游团来阳泉旅游,同时满足一定条件,一次组团游客达100人奖励0.5万元,达200人奖励1万元,达300人奖励1.5万元,以此类推。申报奖励的旅行社需于旅行团抵达阳泉前5日向市文旅局递交《阳泉市大宗旅游奖励申请表》,同时填写《旅游接待奖励申报回执单》作为申报认可凭据。团队审核工作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

  持续实施大宗旅游接待奖励政策,旨在进一步激发我市各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的能动性,加快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助力我市旅游经济稳步发展。(段晓蕾 冯梦琪)

(编辑:王宁 韩璐 责任编辑: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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